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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0
2017年11月6日,林业厅副厅长陆志星在全区重点市县国有林场改革推进座谈会上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压实责任,勇于担当。要高度重视改革实施,认真履行国有林场改革主体责任,落实好有关部门职能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加快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二要搞好定编,妥善安置。要借鉴定编科学的市县经验,确保在职在编人员稳定或平稳过渡。三要依法参保,不漏一人。要切实做好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要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确保改革稳定。四要保障资金,力推改革。要按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保障方式把国有林场经费保障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五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统筹兼顾,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妥善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国有林场稳定和谐。
林业厅副巡视员蒋桂雄主持会议,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柳州、桂林等9个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兴安县等 22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林业局局长共70多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