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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县碳汇样地调查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山县碳汇样地调查服务。
二、项目编号:LR-2017-F01。
三、项目内容:对灵山县林业碳汇样地调查服务。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19.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竞价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价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邀请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2、发售地点:日博365注册(海峰路办公区)。
3、售价:邀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须同时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5)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竞价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人应于2017年11月24日17:30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日博365注册营林股(海峰路办公区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邀请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八、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灵山县三海街道海峰路林业局办公区
联系人:宁乃兵
电话:13877795919,0777-642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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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