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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对灵山县碳汇样地调查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经我局询价的三家商家,报价如下:
按照"低价择优选择供应商"的原则,推荐成交商家为:广西林信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现将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我局反映,电话:0777-6523296,传真:0777-6510733,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广场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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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7日